« 1 2» Pages: ( 1/2 total )
本页主题: 桃源居保安围殴业主后---------管理处就是这样给我们处理的 打印 | 加为IE收藏 | 复制链接 | 收藏主题 | 上一主题 | 下一主题

受伤业主
级别: 一星会员


精华: 0
发帖: 58
威望: 0 点
金钱: 94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126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8-09-29
最后登录:2008-11-23

 桃源居保安围殴业主后---------管理处就是这样给我们处理的

本以为等到昨天事情真的会象那天跟管理处负责人谈好的条件一样,会有一个完满的结果。

昨天早上管理处的人打电话来说,因为下雨有业主的房子进水了和一些其它的事,没时间处理我们的事情,要我们再等两天,那我们只好再等。

今天下午老公打电话给我说管理处已经把处理的文件贴出来了,让我下去看看。我去到15区公告栏处看,上面是贴了一份“关于15区住户酒后与护管员发生冲突事后说明”的文件。但是内容却与文件标题一点都不符合,文章很详细的记录了其它区的一位业主酒后毁坏公共设施、打保安的事件,还写了事后赔偿问题。把该事所发生的日期、时间、地点与经过都写得清清楚楚,明明白的。。

而本该对15区9月28日所发生的事要做出详细说明的,里面内容却一句话带过,表达含糊,连个事发日期也没有,最后文件公章也没盖,这是什么垃圾说明!!!

这样的文件贴出来叫我们如何满意?跟10月3号双方谈好的要求有如此大的区别,不是说了内容写好了让我们看后同意了才公告的吗?
为何现在是我们什么都没看过就贴上去。就告诉我们事情已经办好了?

现在这样的一份文件叫我们如何认同?还有答应保安部要写一份检讨书公告的,现在却跟我们说检讨不能公告?我们等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结果!

如果管理处认为这样就是处理好的话,那还要和我们谈什么双方共同达成的协议?
这根本就是他们单方面做主的事。
管理处如果是这样处理那根本就不是诚心跟我们和解,根本就是在以大欺小。

现在虽然证据对我们不利,但是邪不能胜正,相信总会有还我们一个公平说法的地方。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6 22:05 | [楼 主]
圆枯碌
级别: 一星会员


精华: 0
发帖: 196
威望: 0 点
金钱: 480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96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6-04-12
最后登录:2008-11-30

 

说明是公开处理,提高透明度,但是这样单方面的操作,又如何能让双方满意呢?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6 22:13 | 1 楼
过河卒
级别: 一星会员


精华: 0
发帖: 106
威望: 0 点
金钱: 1042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188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7-07-28
最后登录:2008-12-02

 

    意料之中!看来还是走司法途径吧!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6 22:26 | 2 楼
佩加
如果天空消失了,我拿什么发呆?如
级别: 青铜长老


精华: 0
发帖: 1740
威望: 0 点
金钱: 4637 两
贡献值: 0 点
朋友圈: 桃源居麻将地主团
在线时间:341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7-06-14
最后登录:2008-12-02

 

我告诉你,在桃源居不能太好说话,建议你明天找个家里有时间的人,天天去管理处找他们主任,他们主任到哪,你也去哪,他上洗手间,你也跟着上洗手间,他回家吃饭,你也跟他回家吃饭,他做事,你告诉他:你别做,等把我事情处理好再做别的事情,对付这样的管理处,什么法律什么制度,没用,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处理.在中国,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,那就是:法大还是权大?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6 22:37 | 3 楼
ivy谢
优秀是一种习惯
级别: 论坛版主


精华: 0
发帖: 2297
威望: 8 点
金钱: 1942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1748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7-02-19
最后登录:2008-12-02

 

跟15区天井的处理一个样 ,都是说公示前征求业主意见的也没有做,直接跳过去了。这回处理LZ的事情也是!
这是管理处不尊重业主的一个表现,逃避业主有反对意见的举动!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6 23:03 | 4 楼
以己为灯
以己为灯,照亮他人.
级别: 一星会员


精华: 0
发帖: 138
威望: 0 点
金钱: 141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92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8-08-15
最后登录:2008-12-03

 

这样的结果能让人满意吗?真是令人.......晕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6 23:17 | 5 楼
疯零
级别: 一星会员


精华: 0
发帖: 93
威望: 0 点
金钱: 28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18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8-05-15
最后登录:2008-11-26

 

   人家老大财大气粗,都没有媒体敢来.要是报道了.我相信不会这们.
我建议不要拖太久,感觉对你不利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6 23:33 | 6 楼
财神
级别: 四星会员


精华: 0
发帖: 996
威望: 0 点
金钱: 2177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445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6-12-26
最后登录:2008-12-02

 

轻描淡写、避重就轻。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7 00:08 | 7 楼
东北
丐帮帮主
级别: 论坛版主


精华: 1
发帖: 8301
威望: 5 点
金钱: 992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1022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6-10-09
最后登录:2008-12-02

 

就这结果         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7 08:33 | 8 楼
栀子飞度
级别: 黄金长老


精华: 1
发帖: 2514
威望: 10 点
金钱: 900 两
贡献值: 3 点
在线时间:1467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6-09-10
最后登录:2008-12-02

 

早知道就会这样的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7 09:04 | 9 楼
鲜橙多
级别: 白金长老


精华: 0
发帖: 3404
威望: 3 点
金钱: 872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519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8-05-14
最后登录:2008-12-02

 

现在是权大于法的社会。有钱的能让有权者为他们服务。
[ 此贴被鲜橙多在2008-10-07 09:19重新编辑 ]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7 09:11 | 10 楼
我说
级别: 五星会员


精华: 0
发帖: 1052
威望: 0 点
金钱: 2583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147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8-06-12
最后登录:2008-12-02

 

典型的店大欺客行为。。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7 09:15 | 11 楼
原生态
级别: 一星会员


精华: 0
发帖: 137
威望: 0 点
金钱: 85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38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7-11-16
最后登录:2008-11-26

 

刚看过了,保安都已经炒鱿鱼了,如果不是楼主酒后失德,那会弄出这么多事;算了吧,自己也反省一下了,再搞下去会不会让大家觉得很无趣?
老夫看你挨打是自找的,话虽不中听,通过这件事也教你以后怎么做人,以免将来吃更大的亏;
记得一位朋友说:出来混,早晚要还的,年轻人少点火气,多点做人的实诚吧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7 09:17 | 12 楼
song_0962
级别: 三星会员


精华: 0
发帖: 672
威望: 0 点
金钱: 1472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630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7-04-03
最后登录:2008-12-02

 

其它保安被炒是应该的,但炒几个保安是不能把这事摆平的。
至少管理处主要领导要公开道歉。保安队长要走人!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7 09:59 | 13 楼
妞妞
级别: 新手上路


精华: 0
发帖: 38
威望: 0 点
金钱: 242 两
贡献值: 0 点
在线时间:96(小时)
注册时间:2005-12-20
最后登录:2008-11-20

 

Quote:
引用第13楼song_0962于2008-10-07 09:59发表的  :
其它保安被炒是应该的,但炒几个保安是不能把这事摆平的。
至少管理处主要领导要公开道歉。保安队长要走人!

当班队长更应受到严厉的处理,他没发话会有那么多的人过来吗
顶端 Posted: 2008-10-07 11:08 | 14 楼
« 1 2» Pages: ( 1/2 total )
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
桃源居业主自建论坛 » 社区广场

Total 0.041324(s) query 5, Time now is:12-03 03:59, Gzip enabled 粤ICP备05120110号
Powered by PHPWind v6.3.2 Certificate Code © 2003-08 PHPWind.com Corporation